职工发生工伤,经工伤认定后,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一、工伤鉴定医生会问什么
工伤鉴定医生会问受伤职工的伤情和医治过程中的情况。工伤劳动能力的鉴定指的是在职工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之后,在医疗期结束或者伤情达到了相对稳定的状态的时候,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进行劳动功能的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的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协商制定的。
二、工伤对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有何影响
职工发生工伤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检测劳动者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