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当事人参加过职工生育保险,并且符合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就是可以在参保地报销生育费用。享受异地生育能用生育保险报销,但是需要备案登记,然后生孩子的时候是不能直接报销的,需要自己先垫付,然后把相关的资料拿到自己参保地进行报销,这种报销又叫做手动报销,需要提供齐全的资料。
异地生育社保报销所需的资料:
(1)医疗卡复印件(验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如有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保人本人的深圳开户银行存折或借记卡(中、工、农、)建复印件(验原件)
(5)原始收费收据原件;
(6)计划生育证明(产前检查、分娩、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原件;
(7)单位证明(在职参保人)原件;
(8)医院证明(电脑故障)原件;
(9)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10)门诊病历或孕产妇手册复印件(验原件);
(11)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病历(包括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