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左转车和右转车撞在一起的,是右转车的责任。因为车辆通常在路口转弯时右转弯要让左转弯,交通法规定以路口的顺畅和安全角度要求右转(小转弯)要让左转(大转弯)车,出事故都是右转车的责任。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_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