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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第二次报销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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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第二次报销的条件如下:

1、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结余较大;

3、医疗费用达到起付标准的,超过起付标准的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一般按等级报销。

办理大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的参保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合证原件;

2、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3、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医疗机构费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

6、患者本人或能够提供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账号。

综上所述,经过了国家认证的疾病才可进行二次报销,比如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唇腭裂等,同时并不是有花费就可报销,具体需达到多少金额才能报销是由当地来决定的,不过一般情况下超过5000元即可,不过由于各地发展水平不一样,因此报销的起付线也不尽相同,具体报销起付线需以当地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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