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时社保没交满15年可以补交。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个人,可以选择继续缴费直至满足十五年的要求,从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对于1995年10月1日前参保的人员,如果延长缴费五年后仍未满足十五年的条件,可以选择一次性缴费直至累计满足十五年的要求;
3、对于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如果在达到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大多数城市允许一次性补缴至满足缴费年限;
社保的缴纳规则:
1、社保的缴纳基数:通常以职工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缴纳;
2、社保的缴纳比例:由地方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
3、社保的缴纳方式:分为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两部分,具体比例由各地规定;
4、社保的缴纳时间:一般要求每月定期缴纳,确保社保关系的连续性;
5、社保的补缴:对于缴纳不足的情况,多数地区允许在一定条件下进行补缴;
6、社保的转移接续:职工跨地区就业时,可以将社保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地点。
综上所述,根据中国法律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个人,可以选择继续或一次性补交社保,以满足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但具体是否允许一次性补缴及其条件,需依据退休地而定,且对1995年前参保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者有特别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