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所得的房产可以再加名,但需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09条和第210条,不动产登记由所在地登记机构办理,统一登记制度由法律和行规规定。
法律分析
对于赠与所得的房产,是能够再加名字的。只要产权已经过户到了受赠人名下,那么不影响房受赠人在房产证上加名,但是赠与所得的房产加名应当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才可以。赠与所得的房产可以再加名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拓展延伸
房产赠与所得税务处理及受赠人身份确认
房产赠与所得税务处理及受赠人身份确认是指在房产赠与过程中,涉及到相应的税务处理和确认受赠人身份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产赠与所得应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的税款。受赠人在接受房产赠与后,需要进行身份确认,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权利义务的履行。在处理税务问题时,需要遵守相关税法规定,如申报纳税、缴纳税款等。受赠人身份确认方面,通常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并进行相关的登记和备案手续。综上所述,房产赠与所得税务处理及受赠人身份确认是房产赠与过程中需要关注和处理的重要问题。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和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对于赠与所得的房产,只要产权已经过户到了受赠人名下,受赠人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但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此外,房产赠与所得税务处理及受赠人身份确认也是房产赠与过程中需要关注和处理的重要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产赠与所得应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的税款,并进行受赠人身份确认的登记和备案手续。因此,在办理房产赠与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权利义务的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