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现在法律上称之为:免予起诉。只有公诉案件才有“免予起诉”的概念。免予起诉是指应有由提起公诉的案件,经由机关移送后,认为按法律法规符合免予起诉的,可以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第一百六十人民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